对肃顺之衔恨,既深且久,刻骨入髓;二来,打蛇不死,反被蛇咬,不可以给敌人任何反噬的机会;三来,肃顺等虽然跋扈专擅,但毕竟受先帝遗诏,顾命参赞,若不处以极刑,何以示天下伊等大逆不道、罪不容赦?
就是说,若不杀肃顺,辛酉政变的正当性、合法性,便显得不够充分了。
至于端华、载垣两个笨蛋,算是陪绑——只好算他们倒霉!不然,只杀肃顺一人,又怎么能够显得出伊等“结党连群,窃弄威福,祸乱朝纲”?
可是,惇王之于睿王,哪有什么仇怨?奕誴已是亲王,爵位高无可高,一个宗人府宗令的位子,对他来说,得之不为多,失之不为少,怎么就视睿王为眼中钉、肉中刺,非去之不可?以致使出了落毒这种……愚不可及的手段?
说落毒“愚不可及”,两个原因:
一来,这种手段太过“下三滥”——皇族的血液在体内流淌,恭王做事情,始终有着一股子天潢贵胄的骄傲,不到生死关头,内心深处难以认可这种欠缺“正大光明”的下三路手段的。
二来,这种手段风险太高!就算成功毒死对头,自己也很难保证不会暴露——老五到底是怎么想的?脑子烧坏了吗?!
恭王自然不晓得惇王“做件更大的案子,把水彻底搅浑了”的奇葩思路。
半响,恭王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。
长秀和陈亦诚对视一眼,长秀小心翼翼地说道:“启禀王爷,这个立海,我们已经……拿住了。”
恭王眼中精光一闪。
长秀说道:“是大约接近酉正时候的事情。当时,立海正在赵堂子胡同的一个小宅子里,等敖保的消息。”
“敖保说,立海和他约定,‘事儿’一办完,就要立即到赵堂子胡同汇合。然后,立海会亲自陪他出城,然后……取道天津,乘坐海船,送他和他的老娘,到……上海去。还有,立海说,已经在上海的租界里,给他找好了房子,还要送他……呃,三万两银子。”
“本来,拿立海之前,应该先跟五爷打个招呼的。可是,当时,立海应该正准备回烧酒胡同,我们想,如果立海回到了王府,我们再上门拿人,这……五爷的脸面上,未免就太不好看了。再说,万一……”
顿了一顿,长秀说道:“万一有个什么闪失,拿不到人,或者,拿到的……竟是个死人,那么,五爷岂非永远水洗不清了?所以,我们决定,事不宜迟,先将立海拿了下来,再……登门向五爷请罪。”
这番话,听起来好像是为了惇王着想,其实,什么“立海回到了王府”,什么“有个什么闪失,拿不到人,或者,拿到的竟是个死人”,话里话外,不但将立海和惇王两个,扣得死死的,分也分不开来;还极为露骨地暗示,惇王为遮掩罪行,极有可能安排立海逃亡,甚至杀人灭口。
睿王咳了一声,说道:“立海拿是拿了,但是我的意思,是先不忙着审,不然,问出些……咳咳,怕到时候不好收场啊。这个案子,到底该如何办理,总要请了旨之后再说——呃,六叔,你说呢?”
立海是酉正的时候拿下的,到你们仨出发来我这儿,已经过了两个多时辰了——没审过?那你们这段时间都在干什么?你个老狐狸,睁着眼睛说瞎话!
恭王已经拿定了主意,缓缓说道:“这个案子,该如何办理,是必然要请旨的。明儿一早,咱们俩一块儿递牌子吧。不过,到时候‘上头’问起案子的端详来,咱们也不好一问三不知。所以,嗯,我觉得,该审的还是要审,最好在明儿入宫之前,多少出来个眉目——不过,这只是我自个儿的一点子想头,人是宗人府拿下的,案子自然要由宗人府来办,这个案子,仁寿,你才是抓总的,你说了算!”
*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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