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不管汉人了,只是盯着旗下女子,这一次,也是如此。
但是,这一次,似乎有些不寻常的地方。
上谕的口吻,极其严厉,具体的处置,则更甚了:在旗女子有缠足者,指定日期“放足”,过期不行,一,父兄有官职者一律免官;二,不论官民,举家出旗;同治五年后出生之在旗女子,若不遵禁令,偷偷缠足,一经发现,一例办理,即:父兄有职者免官;不论官民,举家出旗。
杀气腾腾,较之康熙三年的故例,犹有过之。
康熙三年的法例,没有要求“放足”,没有不由分说的“免官”,更没有威胁“举家出旗”。
当然,康熙三年的法例,是“旗汉一体,不分畛域”,这一次,仅仅是针对旗人的。
按理说,李鸿章身为汉员,对这道上谕,可以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。可是,他是极敏锐的人,总觉得,朝廷这一次的处置,狠辣得有点出格,呃,这里边,有没有……“杀鸡骇猴”、“敲山震虎”的意思?
就是说,接下来,有没有可能,由旗而汉,像顺治二年、康熙三年那样,再次“不分畛域”,禁止缠足?
如是,自己又该秉持一个什么样的立场?
预则立,不预则废,最好还是通前彻后的想清楚,预为之计。
本来,遇到拿不准的事情,就该召集幕僚,研议一番。但李鸿章一想到码头上闹的那个笑话,就不禁有几分心障:讲到“缠足”这个话题,谁知道那班幕僚,对着自己,会不会面皮紧绷、肚里暗笑?
犹豫了半天,还是决定:放一放再说。
叫他心绪不宁的第二件事,是关于竹木税的。
彼时的中国,近代化发端伊始,钢铁工业尚在襁褓之中,建筑宫苑房屋,制造舟车器具,最主要的原材料,依然是木材和竹材。江南和直隶,人口最多,经济最为发达,木材、竹材需求最大,但林木稀少,所需竹木,必须求诸云、贵、川、湘的深山老林。
长江中下游地区为木材、竹材之消费地,长江中上游地区为木材、竹材之出产地,于是,自然而然,长江水道,便成为中国木材、竹材之输送大通道。
汉口居长江之中央,九省通衢,为长江上第一个大码头,这条竹木大通道的总枢纽,理所当然地落户汉口。
采自西南深山中的木材、竹材,扎成木排、竹排,沿澧水、沅水、资水、湘水,由上游而下游,皆归入洞庭湖,然后,经岳阳入长江,最后,在汉**易。
汉口的木材、竹材交易量,极其巨大,但朝廷的管理,却全不上路,既不得法,又毫无力度,接近放任自流的程度。“竹木税”一项,税收额最高的乾隆朝,也不过一年五、六万两白银的样子。
李鸿章认为,汉口的竹木税,若“切实整顿”,其实是一年上百万两白银的大进项。他雄心勃勃,做了详尽的调研,拟了周密的计划,然后上奏,请在汉口设“竹木新关”,抽厘收税。
奏折上,名为“切实整顿”,其实,完完全全是“开创局面”了。
本来,李鸿章认为,自己的这个条陈,为朝廷新开一大财源,是件大大的好事,且和朝廷当家人做事情的思路,也是一脉相承的,因此必蒙允准。
可是,大大出乎他的意料,朝廷的回复是:“兹事体大,俟异日该督进京陛见,面陈详细。”
“俟异日该督进京陛见”——呃,“进京陛见”这回事,可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,谁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成行?所以,这个回复,对自己奏请的事项,等于是婉拒了,至少也是“暂缓办理”,不过是给自己留了面子,不明说罢了。
李鸿章心中大为不安:难道自己的帘眷已衰?还是什么地方,不小心忤了当国者的意,自己都懵然不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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